该网站在IE9-12,Microsoft Edge,Google Chrome,Mozilla Firefox,Safari,360(极速模式)及其他主流浏览器中浏览效果最佳
主要职责:
1、负责指导各地承办机构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;
2、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标准以及各科目教学大纲的制定、修改工作,完善考级机制,开展艺术素质教育理论研究及实践工作;
3、负责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各科目试卷评审,以及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的制作发放工作;
4、负责组织实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相关培训、展演活动;
5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部室主任:陈斌斌
联系电话:010-67178019